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何杰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一对一咨询
高校行政诉讼咨询
高校行政诉讼咨询尊敬的律师老师: 您好! 我是某大学的已毕业学生(中共党员)。2010年6月,本人在办理校方组织的暑期国际交流请假手续时,由于疏忽将“一式两份”的请假单只请相关老师汇签了一份。但在最后递交请假单时,当复印请求被拒绝后,情急之下,本人描摹了另外一份已签字的请假单。事后,本人经学校批准正常出国交流学习并取得优异成绩。回国后,本人也主动向学校多次递交了书面检查,并接受了学院党委书记的谈话教育。 毕业前夕(2011年1月14日),学校在校教务处和本人所在院系意见不一致、且未告知本人处理意见的情况下,对我处以“严重警告”处分。处分所依据的校规中并不存在该处分选项。此外,相关部门亦在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,无故扣发了参加交流活动后本人应获的奖学金(本人曾收到相关部门通知领取奖学金的邮件,但从未收到任何扣押奖学金的书面或口头告知)。事后,本人第一时间向学院党委书记报告了情况。书记邮件告知“估计是搞错了,学院没有向学校提出过如此处分意见,”并“支持(我)申诉,也只好如此,这是正常正当的方式,希望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撤销处分决定。”此后,本人先后向校申诉复议委员会与市教委提出申诉,但均申诉未果。 在十八大精神鼓舞下,现本人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恳请您提供法律指导和援助。 不胜感激!! 此致 敬礼 一个急需救援的女孩 2012年12月10日 (我的电子邮件:hsylc2006bria@hotmail.com;联系电话:13301643174)
地区:上海-上海 分类:行政法律-行政诉讼 提问时间:2012-12-11 00:37:13
提问者:ASK1355157433tae
 
温馨提示: 何杰律师提供“拆迁安置  刑事辩护  取保候审  房产纠纷  工程建筑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何杰律师,何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何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921917580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何杰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静安区律师 | 静安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何杰律师主页,您是第34413位访客